日據時期,工賣事業稱為專賣。日本佔領台灣初期,台灣租稅記稅收極為 不穩,為控制財政、增加稅收、廣闢財源,日本政府訂出壟斷市場的專賣制度 。 1901 年,台灣總督府先成立專賣局,將鹽、煙草等物品列為專賣,做為稅 收的來源。 1913 年,統籌全省專賣事業的官署—專賣局(今公賣局)開始興 建,1922年完成,是日治初期首批重要官方建築之一。 光復後,專賣局改組為「台灣省菸酒公賣局」,公賣的物品縮減為菸酒兩 項,但仍統轄台灣的菸酒公賣事業。
為北歐風格的樣式建築,平面成對稱的 L型,入口置於轉角處,正面出 現巨大的半圓形山牆,使其在高塔及兩側的衛塔、角塔的一連串尖聳屋頂中 ,達成緩和、協調的視覺作用。其窗戶利用紅磚和洗石子,搭疊出紅白相間 的滾繞裝飾作用,特別適橫帶遇到圓拱窗時,則向圓心彎折集中,與窗戶連 成一體。中央塔高達六層,強化了入口的重要地位,也隱喻了高高在上的地 位。其形式接近於稍早完成的總督府,為非古典系文藝復興建築。